学校各单位:
依照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推荐名额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学校同意参加2017年继续教育计划的教职工。
2.作为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其他选派要求按照文件执行。
4.学校可以推荐3个人选(含学科教学论1人)。
二、访问期限及资助办法
1.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期限为一学年(2017年9月到2018年7月),访问学者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以参加科研为主。
2.获得推荐的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人民币,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三.申报要求
有意申报者请报送《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和《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其中推荐表须经过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纸介材料请于2017年4月1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师资培养科(1坡9栋 20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OA唐冬琳。
联系电话:3260232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