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通知》(桂教办〔2016〕59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校必须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2016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和上报工作。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是一项年度常规性工作,意义重大。今年的数据采集格式采用最新3.0版本,与住年的2.0版本相比,采集工作涉及面更广,数据采集量更大,数据项更详细,采集任务更重,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10月31日前按时、保质地完成数据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西民族大学2016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2.广西民族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责任分解表
3.广西民族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4.广西民族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人员联系表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