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文件
教发中心〔2017〕18号
广西民族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教改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1〕40号)和《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桂教高教〔2012〕10号)精神,现开展自治区级“新世纪教改工程”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验收范围
自治区级“教改工程”2015年及之前立项未结题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
根据各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及建设目标,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实施过程(包括项目建设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的适切性等)的科学性和先进性进行评价;
(二)对项目研究的组织方式、协调管理以及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对项目研究的理论成果或实践成果在促进学校教学改革与实践、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与效果等方面的创新性、适用性进行评估;
(四)对项目研究成果的应用前景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等。
三、结题验收方式
(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自2011年开始区级“教改工程”立项项目的结题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进行,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校汇总上报的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和审批,对同意结题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二)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撰写项目研究报告,连同结题成果汇编材料及项目申请立项时的《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一并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室。
(三)各项目提交结题材料并经教师教学中心审查合格后,统一汇总上报教育厅,如需网络填报将另行通知有关事宜。
四、结题材料要求
(一)《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申请表由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真实、科学和规范,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先后排序必须经过本人确认。申请表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请自行到财务处核查并盖章。
(二)项目研究报告一式2份,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结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三)结题成果汇编材料一式1份,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等。结题成果汇编材料须编著目录,并附有经过编著目录的成果目录清单。
(四)项目申请立项时的《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
上述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若结题成果汇编材料较多需单独装袋)。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并将《结题申请表》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粘贴于袋的两面。
(五)《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1份由各学院(单位)汇总后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室。
项目结题材料务必于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报送至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室,同时将电子版(压缩打包并以项目负责人命名)发送至:gxungjs@163.com。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结题工作。结题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项目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工作,争取获得教学成果奖励,并产生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
(二)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如期结题,确实需要延长研究时间的必须提出延长结题申请报告。区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原则上每年安排2次,每年4月和9月为学校统一上报结题材料的时间。
(三)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有变更的必须申请更改项目组成员,对确实需要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的,或者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需要延长研究时间的,必须在结题申请前填写《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2份。
(四)未按时参加结题或申请撤项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参加学校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其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并且项目负责人所在的现单位在申报新的教改项目时将受一定的影响。
(五)请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的表格填写。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室联系,联系电话:3261845。
附件:(请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页http://jfzx.gxun.edu.cn/下载)
1.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
2.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汇总表
3. 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
4 . 2015年前立项未结题的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名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9月13日